高雄市政府將辦理4處都市計畫農業區區段徵收,總開發面積約241公頃,預計可提供約136公頃的建築用地,及無償取得約105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創造大高雄新興生活圈。不過受到新法規定,地政局必須調查土地所有權人繼續務農意願。

地政局選定的4處區段徵收區座落在高雄榮總旁農業區約15公頃、大社區沿舊市區外圍環狀都市計畫土地約97公頃、捷運大寮主機廠西側農業區約55公頃及燕巢區燕巢大學城特定區計畫約74公頃土地,總計241公頃農地。

地政局長謝福來說,都市計畫農業區辦理區段徵收要符合4大原則,包括交通節點、縣市交界、人口成長和重大工程等因素,如果當地發展已符合土地需求增給原則,即可推動土地區段徵收。

他強調,透過這項區段徵收土地開發作業,將改善違建工廠雜亂現象,增加土地價值,加速地方發展。

由於101年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後,在辦理區段徵收前置作業程序中有重大改變,新增繼續務農意願調查以及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評估等作業,以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謝福來指出,調查土地所有權人繼續務農意願,將做為劃設農業專用區面積及位置的參考,讓有務農意願的土地所有權人在區段徵收後,能夠繼續進行耕作。

目前地政局已完成土地所有權人資料彙整,將發出約2千份的意願調查表給土地所有權人,以了解其意願;如果地主在未來仍有耕作意願,將會劃設專業區供地主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