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24日)就是元宵節,手提燈籠成了兒童喜愛的應景玩具,為關心兒童使用手提燈籠的安全與健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20)日公布市售手提燈籠的抽驗結果,其中1件電線之中的塑化劑含量不符合規定,標檢局表示,已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善,否則可依《商品檢驗法》63之1條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不管是卡通人物派大星、海綿寶寶,還是應景的「Q版」蛇樣式,市售手提燈籠花樣琳瑯滿目,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標檢局針對主要燈籠進口商進行抽樣、檢測,檢測項目包括「物理性檢測」、「耐燃性」、「重金屬含量」、「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電驅動性」等5項品質項目,以及手提燈籠相關標示項目的查核。

莊素琴表示,手提燈籠屬「玩具」,因此塑化劑的含量應低於0.1%,這次檢測20件樣品之中,昌達玩具製造的「旋轉公主」的電線塑化劑含量破表,其塑化劑含量高達8.663%。莊素琴說,塑化劑屬環境賀爾蒙的1種,如兒童過度接觸,恐干擾原有的內分泌系統的平衡與功能,對兒童成長產生不良影響。

莊素琴表示,標檢局已要求違規的業者,將塑化劑超標的商品下架、回收、限期改善,如業者仍違反規定,可依《商品檢驗法》第63之1條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

標檢局提醒,民眾在選購手提燈籠時,應注意商品安全標章,以及材質、適用年齡、警語等清楚標示;如3歲以下的兒童使用手提燈籠時,家長應在旁看護,也應避免兒童將手提燈籠的零件放入口中,使用完畢後則應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