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年7月25日已有條件通過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但澄社社長周志宏今(25)日表示,在旺中加入併購壹傳媒情形下,「新情勢已變更」,原處分是否適當,現任NC委員依職權可以重做考量;澄社執委邱文聰則更直接表示,現任NCC應廢止原先有條件通過之處分,另做出駁回中嘉併購案處分。

今年7月25日,NCC就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以「3項停止條件」及25項附款通過併購案。這「3項停止條件」主要包括:1. 申請人及關係人應該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2. 中視數位新聞台應該申請營運計畫變更為非新聞台;3.中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制度相關資料和文件,要送到NCC確認。

對此,蔡衍明則於10月下旬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駁回原處分,爭取無條件併購許可。而由台灣法學會、澄社及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3個公民團體,則援引英美國家「法庭之友」方式,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旺中併購中嘉法律意見書」,力主不應撤銷前任NCC對於併購案所附加的停止條件。

日前發表聲明,呼籲也是前澄社社員石世豪請辭NCC主委的社長周志宏坦言,他們是對石世豪沒有信心,才特地要提這份法庭之友意見書。

澄社執行委員邱文聰也說,從11月24日,石世豪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時的兩個主張,包括:一、網路已經變成新管道,所以不需要擔心言論集中化;二、為了符合數位匯流趨勢,才能具有國際競爭趨勢。他們擔心,這屆的NCC可能會在行政訴訟裡放水。

至於辜仲諒、王文淵、蔡衍明將於11月27日與黎智英簽約買下壹傳媒;屆時,蔡衍明旗下所擁有的平面、電子媒體版圖將遠比7月25日NCC做成中嘉併購案時來得龐大許多。

對此,邱文聰表示,這表示情勢已有所變更,NCC也許應提廢止原先的許可併購處分,另為駁回處分。

至於要如何促使NCC另外做出駁回處分,周志宏則強調,現任主委依職權本就可以做出考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