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女兒連惠心在國外透過代理孕母生下3女的消息引發討論,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今(20)日表示,2004年召開公民會議即達成「有條件開放」的共識,今年9月的公民會議更進一步達成能同時提供健康精子、卵子,或只能提供精、卵之一的不孕委託者,能及早合法開放尋找代理孕母的共識,而且政府必須介入保障雙方權利。國健局說,衛生署傾向於開放代理孕母,至於是否要訂定專法或修改「人工生殖法」,需要再召開專家會議決定。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今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中呼籲政府正視代理孕母法制化的問題,她指出,據統計,台灣有5、6千對的夫妻有代理孕母的需求,但在醫療數據上,應該有更多夫妻有此需求。

孔憲蘭回應指出,衛生署贊成開放,近期將研究是否訂定專章、專法管理,或修訂《人工生殖法》。對於代孕者、委託者跟胎兒雙方的權益,不論是什麼形式的代孕,將來政府都應該積極介入運作,保障代孕者的權益。但在9月的會議中,公民一致認為,代孕是無償行為,其實應該可以給予必要費用,但並非工作報酬,並且肯定代孕是利他的行為,而非賺錢的商業工作。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專門委員郭全慶則表示,依目前「民法」規定,若有分娩事實,代理孕母所生出的子女即認定為其子女;若有婚姻關係,則會推定為婚生子女,使得代理孕母將面臨民法「否定子女之訴」的情況。因此,他建議訂定專法、專章規範代理孕母的法律權利義務和倫理關係,並與民法區隔,避免產生複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