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新聞傳播產業工會今(19)日指出,如辜仲諒、蔡衍明、王文淵3企業主入主台灣壹傳媒,除違反「產金分離」、「公平競爭」,還會影響新聞自由、言論多元與台灣媒體生態,因此今日下午已向行政院、金管會、公平會、NCC和勞委會寄出檢舉函,要求以上政府機關立即調查此秘密交易案。

檢舉函內文指出,從金融、公平競爭以及媒體相關法規來看,壹傳媒交易案都涉及嚴重違法情事,因此,記協要求政府立即介入調查,阻止違法媒體併購,並調查是否有違法裁員之情事,並強制資方與壹傳媒員工簽訂團體協約,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勞動與自主權。

檢舉函內文表示,如果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入主壹傳媒,其擁有的報紙的市占率將接近5成,而旺中併購中嘉後,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頻道都有約20%的市占率,有線電視則已接近30%,加上辜家所擁有的和信集團旗下的緯來電視網6台,皆與壹電視亦為水平競爭的地位,如蔡、辜入主壹傳媒,其媒體壟斷的情形將產生「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此外,《壹週刊》和《時報周刊》的結合也違公平法、廣電三法反壟斷、媒體公平競爭的原則。

檢舉函內文亦對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的適格性提出質疑,內文指出,辜仲諒因「紅火案」被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證交法判刑9年,衛廣法第11條第3項亦規定「曾犯詐欺、背信、侵佔罪經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2年者,不得擔任設立中公司之發起人。」而蔡衍明引起的中嘉併購案爭議未平,竟大肆購買更多媒體事業,因此,其適格性引發質疑。

壹傳媒旗下事業的工會皆要求資方應速與勞方團體協商,並簽訂團體協約與編輯室公約,因此,檢舉函內文指出,勞委會應介入此案,防止資方傷害員工工作權益,並依法要求資方在勞方提出團體協約後60天內,儘速進行團體協商、簽訂包括新聞自主條款的團體協約,並恢復遭到壹電視裁員的員工工作權,而NCC、公平會在審察壹傳媒交易案時,也應將工作權保障、團體協約條件等列入准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