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補缺額的高雄市議員李蕙蕙被控當選無效案,高雄地方法院今(8)日宣判當選無效,但全案可上訴;李蕙蕙將提上訴。

李蕙蕙為親民黨籍,是遞補高雄市第三選區、前高雄市議員曾水文因當選無效判決定讞,被解除議員職務,依選罷法規定由同選區得票第2高的李蕙蕙遞補缺額,今年初宣誓就職。

本屆高雄市議會有多位議員因當選無效去職,旋及進行遞補,不過遞補者也因被控賄選而被宣判當選無效者,只有第三選區的李蕙蕙。

判決書指出,李蕙蕙被控在高雄市議員選舉期間,授意或同意樁腳董姓男子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賄選,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董男曾任李蕙蕙的助理,也是李蕙蕙配偶的好友,且結識已久,非泛泛交情,有同意或容認董男於選舉期間為被告行賄之舉。

李蕙蕙否認有任何行賄或授意行賄的事實,且先前已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縱使董男有個別賄選的事實,也與她無關。李蕙蕙表示,她對這項判決結果並不意外,會上訴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