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昨(7)日表示,台南地區有9家政府工程承包商,涉嫌與保險公司掛勾,用以少報多的方式詐領保險費,總金額高達2646萬元左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振川今(8)日在立法院表示,工程保費包含在總預算之中,因此國庫未造成損失,也不能算是「弊案」。

據《中國時報》報導,台南地檢署黑金專案組今年5月起,抽查台南地區19件總額109億的政府發包工程,其中有9家承包商與保險公司串通,涉嫌詐領工程保費約2646萬元,涉案業者與保險公司共謀,開立金額較高的保單給政府,藉此詐領保險費,南檢將調查涉案廠商法律責任並擴大調查。

工程會主委陳振川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時,有不少立委對此事件表示不滿,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公共工程委員會幫廠商保險,已經非常離譜,還出現以少報多的醜聞,難道是「慷全民之慨」要全民買單?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說,做為主管機關的工程會應做好監督,否則「都該下台」。

對此,陳振川表示,工程會早已注意此現象,公共工程執行時必有風險,因此政府才會將保險預算列入工程總預算內,符合國際做法。陳振川指出,如同鋼筋水泥等建材,廠商投保的價格可能高也可能低,只要保額有遵循發包工程機關的規定,政府就不會干預,且不管保險費高或低,總金額仍不會變,因此這現象並不算是「弊案」。

南檢調查指出,保險業者因競爭會用不當的方式對營建廠商進行退佣,對此陳振川表示,行政院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不該以壓低保金、退佣的方式造成惡性競爭,且這個現象在最近2、3年已獲得改善。

陳振川表示,上個月已發函至各機關,要求發包工程的主辦機關必須根據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收據核實付款,應注意發包時工程保費的編列、支付是否合理。

有關工程保險所引發的問題,工程會公關科長楊賜淋舉例說,1個總額為100元的工程案,不管廠商用多少金額去投保,工程總額仍為100元,如果廠商用2元才買到1元的工程保險,那政府仍只會給廠商1元;但如果廠商因信用良好或工程風險較低,用0.5元保到1元的工程保險,政府還是會依照收據給與廠商1元,因此才會引發「以少報多」的爭端。

此外,民進黨立委劉櫂豪在質詢時建議,保險並非營建廠商的本業,政府也許能將工程保險從總金額中切割獨立招標,以避免爭端。對此,陳振川表示,會再檢討,未來也考慮工程保險由政府統一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