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北海道通過新法令,要求買賣土地必須在3個月前通知道廳(北海道的行政部門)。若道廳不同意,土地的買賣雖然仍可進行,但道廳可能會將其反對意見公開周知。

這項政策將會使外國人購買土地時,遭遇較大的困難。

在某些中國投資者購買北海道二世谷町附近山林地後,北海道通過了這項政策。日本本土的本州,也有數個縣準備跟進這項政策。

北海道知事高橋春美否認這項法令是衝著中國投資客來的。他說,該法令也拘束日本人,目的是要保護當地的水資源。

北海道道廳調查發現,當地有1,039公頃的土地被賣出,主要的買主是中國或香港企業。高橋知事說,當地人不明白外人為何要買進這麼多土地。為了保護水資源以及土地的妥當使用,所以必須通過新的法規。

最近香港1位富商也買進了北海道北部292公頃的林地,說是要將這片土地開發成滑雪場及高爾夫球場。

北海道議員小野寺まさる接受《澳大利亞人》(the Australian)訪問時表示,她從2010年開始注意這個問題。「我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保護北海道的土地。」他認為,中國人經常轉手把土地轉讓給一些「愛國人士」,讓人難以明白到底誰真的擁有哪片土地。

高橋知事說,她對外國投資者有很多問題,但重申北海道道廳並沒有阻礙投資計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