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捷運工程局長常岐德、前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等2人,在台北捷運新店機廠的聯合開發案(美河市)中,因評估土地與建物的成本時,一味採信投資廠商提供的資訊,沒有盡到審核的之責,導致政府蒙受超過100億的損失,遭監察院彈劾;新北市議員陳永福砲轟,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在土地的徵收過程中,有嚴重瑕疵,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卻死不認錯!

根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的資料,目前美河市公告地價則為每平方公尺7萬8千元,而台北市捷運工程局於80年3月用交通捷運用地的名目,僅以每平方公尺1萬9833元的公告地價,徵收239筆的土地,做為捷運機廠的用地;但88年才公布細部的計畫,也未向地主說明參與聯合開發的細節,與當初徵收作為交通事業的性質明顯不符,也讓當初被徵收的地主認為,政府刻意隱瞞,要求撤銷徵收。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說,捷運新店機廠小碧潭站以聯合開發方式,興建2千餘戶的建築且地價倍增,受到土地被徵收地主的質疑,監察院99年1月糾正內政部、台北市政府及改制前台北縣政府;查本案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的過程均依法處理,倘各界對增加容積部分有所疑慮,建議中央可採修法的方式辦理,同時捷運局在辦理說明會時,要加強與民眾溝通,以避免民眾產生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