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提案刪除立委9項無法源相關補助,雖然同黨籍立委陳學聖提出不同見解,但也引發朝野攻防。立法院長王金平今(29)日表示,立法委員的9項補助費都有法源依據,而且是在他擔任院長任內,朝野協商後的共識。「法源也有、預算也經院會通過」,但有人見解不同,可以檢討。

王金平上午邀請朝野黨團協商,就立法委員9項補助費用存廢問題交換意見。他指出,編列這9項經費預算都有法律依據,例如根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組織法等,並不如外界所稱,沒有法律依據。

王金平指出,他剛當上立法院長時,就曾召開朝野協商,「這些大約都是依據當時朝野協商結論加以處理,所編預算都經過院會討論,等同於措施性法律,法源也有、預算也經院會通過」。不過,既然社會上有強烈刪除聲浪,立院會將進行討論,並聽取各黨意見。

根據蔡正元提議要全刪的所謂「9A」預算,包括:1、國會外交事務出國考察費 320,000元、2、文具郵票行動電話費 420,000元、3、住宿補助費 216,000元、4、汽油補助費 314,880元、5、立法研究補助費 100,000元、6、高速公路通行券費 57,600元、7、服務處租金補助費 240,000元、8、健康檢查補助費 14,000元、9、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 42,000元,9項每年合計1,724,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