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25)日深夜裁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新台幣5千萬元交保,不過,林益世家屬由於無法在短時間內籌齊保釋金,法官今(26)日凌晨裁定林益世還押北所,待保釋金籌齊後,可隨時辦理交保。特偵組今天表示,對羈押庭裁定交保深感遺憾,將提抗告。

特偵組以違背職務索賄等4罪起訴林益世,台北地院25日晚間開羈押庭時,林益世不認貪污罪,其律師則主張林益世無串供、滅證之虞,也配合檢方調查,應准予5百萬元交保。

法官認為,林益世涉貪污等罪,犯嫌重大,但經檢方訊問該案相關被告、證人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審酌林益世身分地位、財力及檢方主張的犯罪所得,裁定林益世以5千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及住居,停押期間應每日到派出所報到。

不過,林益世家屬26日凌晨無法籌齊5千萬元保釋金,法官裁定還押台北看守所,等籌到保釋金後隨時可以具保停押。

對此,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今天表示,對於法院裁定林益世交保,深表遺憾;特偵組成員在今日開會後,認定林益世仍有羈押之必要,決定提起抗告,最快將在下午向法院提出抗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