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冲今(2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文化部「影視音產業提升策略」報告後指示,這次文化部就電影、電視及流行音樂3種產業,提出全面性產業趨勢分析及未來推動策略,透過解決產業鏈各階段的供需問題,積極發展「台流」,方向正確。另外,他也提醒文化部長龍應台,「廣播」的部份也很重要,不可輕忽。

陳冲指出,今年5月,前新聞局在院會中提出「電影產業旗艦計畫執行成果」報告時就已提示,文化部未來應研究如何利用華語市場、ECFA優勢,由點到面,全面推展影視產業。今天文化部分別針對影視音3種產業做了優劣勢分析(SWOT),顯示出這3種產業的共同優勢為台灣自由的創作環境及華人市場規模大,共同問題則是中國的磁吸作用、國內市場規模小以及行銷不足等。

另由於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確定通過「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性行銷暫行規範」,台灣電視戲劇節目將開放商業置入性行銷,希望以法規鬆綁方式,在包括不影響節目獨立製作、不鼓勵民眾購買和不得過分凸顯商品,以及揭露業者名稱等「3不1揭露」的原則下,讓台灣電視節目製作環境注入資金活水,提升節目的品質與競爭力。

陳冲今天也同時肯定NCC的做法,他說,商業置入性行銷應該在一定的規範內實行,這不僅符合當年歐盟對於置入性行銷鬆綁的重要精神,也兼顧鼓勵創意及適度管理。

至於在健全數位媒體產業發展環境部份,經濟部已成立數位媒體發展中心,103年起將移由文化部統籌推動,陳冲請文化部積極與經濟部協調,推動數位內容影視音產業與實體通路的跨產業合作,擴大「一源多用」的加乘效益,以提升影視音產業產值。

文化部表示,去年影視音總產值為1,565億元,總成長率為8.62%。未來還將導引文學出版、藝術創作等領域,與影視音產業進行跨業合作,並與經濟部、外交部及教育部等機關合作,將國家文化軟實力向外實質提升,達加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