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指控擔任署長及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副執行長任內,圖利廠商上億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偵訊,今(30)晨依貪汙等罪嫌,將黃季敏等人聲請羈押禁見。黃文宙等其他5官商,則各以30萬不等金額交保。

儘管黃季敏今天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時,仍極力否認涉嫌貪汙一事,但有業者在偵訊時,對檢方坦承「有送錢打點」,證詞對黃季敏等人相當不利。因此檢方在今晨訊後,將黃季敏、消防署科長蔡木火與2名業者陸重光、王經武聲請羈押。至於是否收押禁見,則待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

檢調發現,黃季敏疑似透過限制性招標方式,圖利特定廠商得標獲取不法利益,調查局官員過濾黃季敏與妻子的帳戶後,也發現他的資產驚人,帳戶中有多筆不名款項流動,薪水「幾乎只進不出」。

檢調昨(29)日搜索黃季敏辦公室與住處,發現19塊尺寸近「iPhone大小」金條,市值約2600萬元。檢調懷疑,黃季敏將大筆非法金額,透過可保值的黃金洗錢,躲避追查。

據了解,黃季敏疑似透過限制性招標方式,圖利特定廠商得標,更護航該廠商追加預算。在黃季敏涉及的7項採購案當中,其中「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信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及後續的系統維護案,2件標案總金額高達新台幣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