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李俊毅因「藥事法修正案」被起訴,一審無罪、二審被判7年半,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今(29)日上午宣判無罪。對此,李俊毅說,「老天有眼,還我清白」但身心長期煎熬,以及在政壇的政治生命暫時告終,這種損失無法彌補。

李俊毅表示,檢方指控他當初接受中藥商的遊說與捐助,協助推動立法,讓中藥商不用受國家考試的約束,便能拿到中藥材的調劑,但他在立法過程是「反對不經國家考試」取得證照,院會表決也未出席。

他說,這是15年前的事情,6年來的司法起訴與纏訟,讓他身心長期被煎熬,而且在政壇的政治生命暫時告終,這種損失是無法彌補。

李俊毅表示,目前還不知檢方的決定,不知是否放棄上訴,但他只能期待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儘快讓他與其他當事人得到平靜,回到正常生活。

中藥商案緣於中藥商公會為推動調劑權修法,讓中藥商不需經國家證照考試即可擁有調劑權,當時是以「贊助金」等方式,尋求立委修正藥事法,讓中藥商只要修習一定課程,即可擁有調劑權,時任立委邱垂貞、李俊毅、馮定國、許舒博等人被控收賄。

法院一審時,依貪污罪判刑邱垂貞8年、褫奪公權5年,廖福本8年6月、褫奪公權6年,林光華、趙永清、李俊毅、許舒博、馮定國、陳鴻基等6人則因證據不足,或款項與職務無對價關係,獲判無罪。

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高院2010年9月判決逆轉,8人全被判有罪。

高院更一審上午判處,邱垂貞10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許舒博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林光華8年、褫奪公權5年,馮定國7年2月、褫奪公權3年;趙永清、李俊毅、陳鴻基則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