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立委林世嘉日前質疑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有「收敲門費」,海基會於前(27)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民事訴訟,今(29)日台聯立委許忠信、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召開記者會聲援林世嘉,許忠信表示,江丙坤與海基會在法律上為不同個體,怎可由海基會提出訴訟,江丙坤是否有難言之隱?

立委林世嘉在7月31日出席新新聞舉辦的「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把最後一關」座談會中,質疑「外面盛傳」台商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見面需要敲門費至少2百萬元起跳,遭到海基會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民事訴訟,立委許忠信今日指出,林世嘉引述「外面盛傳」的說法,是盡民意代表為民監督、質詢施政之責,怎麼反而成為被指控的理由?

李應元也質疑表示,為何江丙坤能夠在30年的公務員生涯中,累積存款多達4千萬、珠寶4百萬元、土地4筆和房產6棟等大筆財產,是否應該對外澄清名下的財產來源,而非提告為民發聲的民意代表?他認為江丙坤有義務向大眾說明。

許忠信進一步表示,依據民事訴訟有關誹謗罪的規定,過程要件應該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而林世嘉在媒體前提到「外面盛傳」收受敲門費,並無指摘或傳述,是基於立法委員之責提出質疑,江丙坤不但不出來說明,反而以海基會的名義提出訴訟,是否有任何難言之隱?

許忠信也認為,林世嘉質疑的是江丙坤個人的行事作風,並非針對海基會,在法律上江丙坤與海基會為2個不同的個體,怎麼會由海基會提出訴訟呢?另外海基會要求2百萬元精神賠償並要求林世嘉登報道歉,海基會為一財團法人,何來精神痛苦之有?

許忠信更質疑江丙坤之子江俊德在中國經商,並擔任中國14家企業以上的董監事,其中還有中國國營企業在台灣的獨家代理商,在法律上雖無要求必須利益迴避,但於情於理都應該迴避,江丙坤身為兩岸聯絡的高階政府官員,難免讓民眾聯想是否因為其職務讓中國給予江俊德特許,面對諸多質疑,江丙坤更應親自對外解釋清楚。

最後,許忠信表示,如果這個訴訟真的進行下去,未來每個立法委員就只能歌功頌德,否則動輒誹謗罪的訴訟,還有誰敢替人民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