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7月26日起,中天新聞一連4天報導中央研院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疑似發放走路工的一系列報導,黃國昌委託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林麗雲今(15)日前往中天電視台遞交抗議信。張錦華表示,這不僅是對某位學者所做出的假新聞報導,整個集團的內部是否有營運不當的措施,除了傷害閱聽人權益,也違背新聞專業,希望中天電視台能夠對黃國昌提出道歉。

張錦華和林麗雲今天是先前往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提交黃國昌之檢舉信後,再轉往中天電視台遞交抗議信。

林麗雲表示,不只希望中天電視台對黃國昌道歉,也需要對廣大的閱聽人道歉,因為閱聽人接收到不正確的資訊,對黃國昌而言,也是嚴重傷害,把不相干的事情栽贓在他身上,是不合理的。

張錦華表示,NCC組織法第1條的宗旨就是維護傳播專業,保護閱聽人權益,可以看到全國許多不管是各科系學生、教授、律師等人都跳出來表達不能容忍這樣的錯誤報導,除了破壞應該真實報導的媒體專業外,也對台灣社會造成非常大的傷害。

黃國昌同時也在檢舉信中提到,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9條之規定,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之節目或廣告,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得於播送之日起,20日內要求更正,且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中天電視台)應於接到要求後20日內,在同一時間之節目或廣告中加以更正。希望中天電視台依法做前項處置,並提出道歉。

該抗議信今天由中天電視台公關行銷處經理黃俊仁受理後表示,會將抗議信呈交上層,但沒有給予任何承諾。

而中天電視台現場今天一度請警方帶著擴音器等器具於大廳內守候,對照於只有2位學者代表出席遞交抗議信之舉,顯得似乎有點反應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