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的便捷已經融入現代社會大眾的生活,舉凡看電影、搭高鐵、聽音樂會,除了現場購票外,網路訂票的形式也被越來越多人使用。不過,親民黨立院黨團今(15)日指出,由於網路購票的手續費未受到限制,許多業者都以「張」計費,有變相增加消費者成本的嫌疑。

親民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網路訂票已成為大眾生活的一部分,不過,使用此服務,卻得付出8元至無上限的手續費,已成為消費大黑洞。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以看電影為例,目前台北市各家影城除了國賓影城限定付費會員可以使用網路訂票,不需付手續費外,其他戲院業者均在民眾網路訂票時,向民眾索取每張票券20元的手續費。

另外,高鐵、台鐵、兩廳院等網路訂票系統,也都以「張」為單位收取8元到10元不等的手續費,僅年代以「筆」為單位,一「筆」交易可訂購4張票券,手續費30元。

李桐豪指出,根據調查,去除掉價格較低的區間車路段,台鐵及高鐵的手續費費用比例占總費用的0.7%至0.9%;戲劇類、演唱會等表演的手續費比例則在0.17%~3.8%之間,網購電影票的手續費比例則最高,占5.9%至7.7%。

李桐豪說,以購買電影票為例,對各家影城來說,手續費是用來支付網路服務費,並保障訂票民眾的取票權。但以張計價的方式,使不同項目之間的價差範圍可從8元到無上限,儼然變相增加民眾的消費成本;加上若消費者欲退票,手續費卻無法退還,並不合理。

親民黨團認為,網路訂票手續費的收取,雖為各家業者的權限,但民眾在原本票價外,另外支付的手續費,收費標準變成業者喊價,民眾只能消極買單,政府並未嚴格為消費者把關,因而造成手續費的價差範圍隨著購買票券的張數越多,付出的成本也越多。

出席記者會的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消保處會與相關業者討論,了解業者的營運成本,再決定是否給予行政指導。公平交易委員會科長邱淑芬則說,網路訂票的手續費應合理化,若電影業者共同訂定手續費價格,就有壟斷之嫌,違反公平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