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拘留54天後,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於在8月11日平安抵台,並於今(13)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感謝各界的聲援。會中鍾鼎邦強調,他在中國所寫的悔過書與筆錄內容並非出自於他的本意,而是為了平安返台所做出的妥協,更沒有所謂「認罪」一事。

歷經2天休息後,鍾鼎邦在妻子、女兒、母親、兄弟及法輪功成員陪同下,召開返台記者會。記者會裡,他除了由太太李雅敏宣讀感謝各界聲明外,一開始他就針對中國政府逮捕他的理由做出說明,並播放2分鐘左右的插播法輪大法影片。

鍾鼎邦表示,他在2003年至2006年間曾參與了以衛星插播器材播放法輪功影片的行動,並且協助製造插播器材零件。但在2003年他也曾赴大陸探親,期間,中共並未干涉其人身自由。因此,原本有所顧慮,但想說,離當時行動有段時間了,所以還是再赴中國探親,豈知竟然會被控危害國家安全而被捕。

談及被拘留的54天,鍾鼎邦表示,他在被拘留期間並未受到身體上的迫害,但一直都處於被監視的狀態,身心皆承受極大的壓力。他指出,中共當局除了24小時派員看守他,也在訊問時暗示他,若不配合將會被移送至看守所處以刑事拘留的處分,更嚴重的話甚至可能無法返台。

鍾鼎邦指出,中共後來態度軟化,應是受到外界壓力的結果。他表示,7月26日,中共要他打電話給太太,叫他說在這裡很好,外面的親人「不要再鬧」,他才感受到外面有人在聲援他、支持他。他認為,外界輿論聲浪對於中共已造成一定壓力,也是促使他能被釋放的關鍵。

至於新華社報導指稱他因為「認罪態度良好」,並有交出所謂「共犯名單」而獲釋,鍾鼎邦則強調,當時他並非出於自由意志寫下筆錄和悔過書。事實上,中國當局早已對於其「認罪內容」擬定特定說詞,「我是在不情願下寫悔過書」的,也並未交出所謂的共犯名單,因此也沒有所謂「認罪」。他認為,新華社的報導應是中國官方的制式說法,且該報導隻字未提他的法輪功學員身分,顯示中國官方不願讓外界知道當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經歷此次事件,鍾鼎邦表示,他尚在考慮是否要像其他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對中國提出法律控訴。另外,他也表示,雖然當地政府說歡迎他日後再赴中國,但他和家人未來應該不會再前往中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