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停話,月租費還是得照繳?消基會今(27)日公布最新調查,發現即使消費者申請停話的期間,無論是在合約期內還是無合約狀態,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及威寶電信皆會照收月租費。消基會呼籲,業者應以收取保留門號的費用取代月租費,否則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為了解電信業者提供的服務與相關資訊是否充分揭示,消基會於7月初,針對中華電、台哥大、遠傳、亞太及威寶等5家電信業者,進行加值服務、停話期間的收費情形等調查。

消基會表示,許多民眾因某段時間用不到手機而申請停話服務,雖然不需繳交手續費,但申請停話的期間,無論是否在合約期間內,中華電、台哥大、亞太及威寶皆會收取月租費。

其中,台哥大可調整至較低月租費方案,唯一不需繳交月租費的遠傳,則是在無合約狀況下,需支付495元,做為手機門號保管費,停話期最高則為6個月。

消基會認為,業者應以較低額的門號保管費,取代手機月租費,對消費者而言才算合理。另外,消基會建議,若消費者想在合約期間內停話,業者可將合約依停話時間往後延,對業者及消費者來說,是雙贏的方法。

針對消基會的說法,台灣大哥大回應,手機門號為資源,若為消費者保留門號,業者無法另行銷售,對於業者而言,仍是成本,因此,必須收取月租費。另外,非合約期間內申請停話,台哥大可提供保留門號6個月的服務,僅收取3個月月租費,若停話期超過半年,則需繳交月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