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剛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中華電信26日發出聲明,抗議草案中增訂多條針對性的「中華電信條款」,不但會侵害業者經營權利,更將對國家寬頻基礎建設、國家競爭力的提升及國家安全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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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修正草案25日通過,其中以中華電信為主要目標的條款包括:授權NCC得要求中華電信採行功能分離或其他必要措施、要求中華電信將管道資訊提供其他業者查詢、以及授權通傳會得逕行核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服務資費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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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草案第45條要求中華電信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電信業者及廣電業者查詢,固網市場主導者也應以成本計價。為此,中華電信不滿,此舉侵害業者經營權利,也會對國安造成嚴重影響。中華電信認為,這些資訊涉及國家安全,不宜向民間公司揭露,否則將嚴重威脅國家與社會安全。
另外,NCC表示,若中華電信未達成第45條規定,將執行第25條「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也就是切割最後一哩成立「獨立部門」或「獨立公司」。中華電信認為,電信財團可坐享其成,造成其他業者不願意花錢建設,反而有圖利財團之疑慮。
中華電信說,業務功能分離只有極少數國家採行,結果容易造成電路價格上漲及國家寬頻建設落後等負面效應,不宜貿然引進。
中華電信指出,每年均投入新台幣數百億元投資寬頻建設,但國內其他固網業者卻基於營利考量,投入意願不高。中華電信認為,NCC未究責其他業者的建設義務,卻把「固網未能有效競爭」的責任歸咎給中華電信,有違公平行政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