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獲不起訴的校長,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今(26)日表示,雖然司法已還給涉案校長清白,但校長的職務卻「回不去」,希望市府能有復職的機制。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表示,獲不起訴的校長仍具校長資格,只是暫時調離校長職務,因此沒有復職問題。

檢調偵辦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以來,已有3位校長獲不起訴處分,其中前新北市積穗國小李順銓於交保後遭到調職,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要求新北市政府除還給校長清白,還必須有復職的機制。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楊美伶表示,李順銓配合弊案調查並不起訴,但地方政府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涉及司法案件的校長調職、停職,當檢調還李順銓清白後,卻未能及時引用同一法條「需30天內復職」規定,這代表制度出現問題應該檢討。

對此,林騰蛟解釋,營養午餐弊案爆發後,教育局是依「國民教育法」將李順銓調任教師,後來又調到教育局支援行政業務,他的校長資格仍然存在,因此並沒有復職的問題。林騰蛟說,由於今年校長遴選的作業已經結束,8月1日就會有新校長派任,不過擁有校長資格的李順銓仍可參加明年的校長遴選,這樣就可以回鍋當校長。

楊美伶不平地說,培養一位優秀校長至少需要20年的時間,但摧毀一個校長只需1天,因此她認為雖然司法已經還給校長清白,但卻無法回復校長的職務,這對校長來說非常不尊重、也不夠公平。

林騰蛟指出,當初李順銓以30萬元交保,交保前主管機關也無從判斷李的涉案情形,所以才依法把他調離現職,等待檢調的調查結果。林騰蛟說,既然李順銓已獲不起訴,也就是司法已還給他清白,調到教育局也仍具有校長資格,只是暫時無法回任校長,因而有了一段「空窗期」,不過這在行政程序來說「是無法避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