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26)日將處理勞工颱風天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的修法,婦女、勞工、殘障團體上午前往立法院陳情,批評這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牛肉。他們要求不能通過行政院版本的有薪照顧假,因為草案只限縮在有12歲以下子女須照顧的勞工,而且要是颱風天停課不停班的情況才能請,對家裡也有身心障礙者、老人需要照顧的勞工非常不公平。他們希望能比照公務員,所有勞工都能享有一年5天的有薪照顧假,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立法院今天繼續召開臨時會,預計將表決行政院版「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將讓勞工在颱風天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不過此修法卻引來民間團體的不滿,認為限制照顧對象及天氣條件非常不合理。他們在立法院群賢樓前痛批國民黨版「歧視勞工、欺騙人民」,呼籲「照顧不分天氣、我們要5天有薪照顧假」。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批評,執政黨昨天強行通過美牛案、證所稅案,在立法院用多數暴力的方式讓爭議法案闖關,沒有談判只有表決,現在又要用同樣手段通過「有薪家庭照顧假」,置身障家庭、婦女、勞工的權益於不顧,應該受到譴責。她強調,勞工應該比照公務員,享有每年5天的有薪照顧假。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解釋,「性別工作平等法」有1年7天家庭照顧假的規定,但未指明是有薪還是無薪假,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中卻明定,這7天照顧假5天有薪、2天無薪,因此對非公務員的一般勞工,這7天照顧假就只能用事假來請。另一方面,由於肩負照顧家庭成員責任的往往是女性,因此這樣的家庭照顧假反而成為一種性別歧視。

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副召集人劉于濟從身心障礙者的角度表示,不是所有身心障礙者的父母家人都是公務員,政院版修法將颱風天的有薪照顧假限縮在12歲以下兒童的家長,這對很多需要家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來說,非常不公平,希望能全面擴及到家庭有身障者須照顧的家屬。

林實芳指出,修法應該回歸「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訂定「家庭照顧假」的精神,就是讓大家可以無後顧之憂的請假照顧家人,而不是一再限縮條件,讓「有薪家庭照顧假」變成「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牛肉,甚至助長職場上的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