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壹週刊」今(25)日再爆料,副總統吳敦義晚間正式委由律師函「壹傳媒」,要求於最近一期雜誌中全文刊出澄清函全文,以正視聽。但在該律師函中,但沒有「提告」2字。

吳敦義委由傅祖聲律師發文給「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和記者蔡慧貞,並聲明該函是依當事人吳敦義所委任之意旨辦理。函中指出,壹傳媒公司於今年7月19日出刊上架之第582期「壹週刊」標題為「林益世案延燒 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 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之報導中,第34頁至36頁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澄清1.吳副總統夫人蔡令怡女士並未於7月11日與吳門忠為任何電話聯繫,此有通聯紀錄可稽;2.吳門忠並非吳副總統之「大樁腳」,吳副總統亦不知悉陳啟祥有透過吳門忠之配偶陳蓮珠居間介紹認識林益世之事。

至於吳敦義的澄清文如下:

一、在某名嘴爆料所謂黨政高層X先生之時,壹週刊七月十日下午曾就此提問,當天下午七時我發出的聲明是:「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不只是林案發生的兩年多前不認識,從過去到現在,也未曾介入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無端被爆料名嘴影射為X先生,雖因烏龍爆料之名嘴已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而真相大白,但媒體仍有若干與事實不符之報導。

二、582期壹週刊報導稱:「當天,蔡令怡還悄悄打電話給吳門忠,關切此事」,與事實不符,因為內人並未打這通電話!而其標題「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以及後段刊載:「知情人士說,蔡打電話給吳門忠劈頭就問,林益世索賄的事要爆出來,『這麼嚴重的代誌,為什麼不先跟吳敦義說一下?』吳門忠則回說:『這件事透過很多人跟林益世總共說了三遍,但林益世聽不進去,才會爆出來。』」之內容,亦非事實。

三、吳敦義於91年、94年競選南投縣立委,均獲得吳門忠先生之支持。但是吳門忠並非吳副總統之「大樁腳」。

    

敦義深刻體認,作為公眾付託之公職人員,必須嚴格自我要求,也必須虛心接受社會之檢驗。但也希望,新聞媒體能審慎查證,公正無私地報導事實,這才是第四權的可貴風格。

傅祖聲表示,吳敦義請「壹週刊」全文刊登,以還原真相、澄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