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25)日下午就《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稱的開放瘦肉精的美牛案進行表決,最後在109人出席情況下,63人贊成、46人反對,通過國民黨團的修正動動議,未來符合安全容許標準的萊克多巴胺(簡稱瘦肉精)牛肉將可進口,餐廳、攤販則必須標示肉品來源。

至於瘦肉精安全容許量,修正案授權行政院訂定,一般預測,安全容許值將訂在10ppb(parts per billion,10億分之一濃度)。修法還附帶決議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僅牛肉為限,不得包括豬肉與豬、牛內臟。

立法院下午表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7-1條、第31條之修正草案,共有國民黨立委林國正、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顏清標等3位立委缺席院會,所以不含立法院長王金平在內,共有109人出席,最後,國民黨團所提的3法條修正動議以63人贊成、46人反對,修正通過。

民進黨立委田秋瑾在表決前發言痛批,進口美牛淪為政府對外貿易談判的籌碼,在codex通過瘦肉精容許值後後,民進黨堅持「牛豬分離」等16字箴言原則應該入法,除了牛肉之外,應該要零檢出瘦肉精,否則就代表馬政府已經投降,未來將沒有武器對抗含瘦肉精之豬肉及內臟輸台。

台灣團結聯盟立委林世嘉則強調「零檢出」的原則,因為市場上很多肉品根本沒有標示,而且學校營養午餐等都不可能分辨肉品來源,她質疑給我們的孩子吃瘦肉精,良心過得去嗎?還是馬總統吃太多瘦肉精,才做出這種決策?她認為台灣不應降低標準,應該堅持不得檢出瘦肉精。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指出,CODEX只是最低標準,政府應該以科學研究證明瘦肉精對國人健康的風險,再來談瘦肉精解禁問題。他說,政府把國民健康當做貿易談判籌碼,但親民黨對能否換到我方利益感到懷疑,況且AIT已經言明下一步就是豬肉扣關台灣,此時,執政黨怎能通過放寬瘦肉精的標準?

不過最後國民黨團版本之《食管法》修正動議草案仍在人數優勢下闖關通過,將開放容許含瘦肉精的牛肉進口,並且要求餐廳、攤販則必須標示肉品來源。針對豬農關心的牛豬分離原則,也在附帶決議中標註僅限牛肉可以檢出,豬肉及牛豬內臟均不得訂定容許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