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5)日邀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到會面談並實質審議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系統案,反旺中併購學者與公民團體等上午前往NCC遞交陳情書,要求NCC委員「駁回」旺中案申請,捍衛台灣的新聞自由及民主價值。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要求NCC委員審視自己的歷史責任,永遠要面對公民社會質問知識份子的良心何在。

發起「捍衛民主價值 守護新聞自由」反對媒體巨獸行動的學者包括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物理系榮譽教授楊信男、經濟系教授鄭秀玲、國發所教授劉靜怡、電機系教授林宗男、台灣記者協會長陳曉宜、新任澄社社長周志宏、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賴中強律師、崇右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羅承宗、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黃國昌、蘇彥圖等學術界與實務界人士。與會學者沉痛呼籲NCC委員應依法駁回此併購案,並要求媒體秉持新聞專業詳細報導此案。

外傳NCC打算就旺中併購案開2個附加條件,一個是數位化的承諾,一個是媒體集中化的解決方案,以有條件的方式通過此案。

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針對旺中的數位化承諾批評,該集團未能達成數位化進程,早已違反自己所做出的保證。

黃國昌激動批評NCC「今天把大門關起來,跟雙方當事人在裡面談這樣的條件」,莫非併購案只關心旺中跟中嘉的2個大老闆,「之前公民媒體所提出的質疑,我們在過去的幾天已經每日一問,拋出來問NCC進行了什麼調查程序,你們的調查結果是什麼?」

黃國昌批評旺中集團「已經喪失媒體的資格,用珍貴的公共資源時間,在幫老闆打擊敵人」,如果NCC用附帶條件通過此案,「對不起台灣社會、對不起台灣公民,民主價值和新聞自由就毀在即將卸任的4位NCC委員身上」,他要求NCC委員審視自己的歷史責任,永遠要面對公民社會質問知識份子的良心何在。

張錦華針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23日發表的聲明指出,蔡衍明承諾「如果利用媒體做出傷害台灣人民的行為,願意隨時放棄中嘉股權」,她要求NCC委員回答,蔡衍明置入性行銷中國地方政府,利用公共資源時間打擊財團敵人,難道不是傷害台灣人民利益?

張錦華更批評蔡衍明聲明中提及「改由政府指定對象,向他購回股權」全然無法治觀念,台灣政府無權指派特定人士的媒體擁有權,蔡衍明完全是以集權國家的思維在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