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今(17)日上午召開「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聽證會」,申請單位台電公司表示,之所以需要興建乾式貯存設施,是因為政府雖然已經宣稱核一、二廠不延役,但目前核二2座機組已面臨用過燃料不夠放,所以需要興建乾式貯存設施。台電強調,乾式貯存設施絕對不會變成最終處置場所,因為依規定最終處置應採深層地質處理,與現在乾式貯存場的露天貯存不同。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2日在萬里區公所舉行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的預備聽證,今天上午在世貿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正式聽證會,請到台電以及地方居民代表、環保團體代表等進行聽證程序,透過交互詰問來釐清相關疑慮。

台電代表指出,乾式貯存設施貯藏的是使用過的核燃料棒,目前核電廠用過核燃料棒都是放在廠區內的冷卻水池內,然而目前容量都快要臨界飽和,所以需要興建乾貯設施來將水池內的燃料棒移出。台電坦言,核二廠1、2號機的用過燃料棒容量分別都是4398束,但目前分別存放量達4024束與3872束,2座機組的水池都只能再運轉2個週期(36個月),分別到民國110年及112年就會飽和。

台電說明,所謂乾式貯存設施,是將用過核燃料放進不鏽鋼的密封鋼桶中,外徑約1.82公尺、高度4.87公尺,空桶重量約19噸,然後再將密封鋼桶放在混凝土護箱中,空氣不會直接接觸燃料棒,所以沒有輻射散逸的疑慮。

面對外界最大的質疑,是擔心暫時性的乾貯設施最後會變成永久貯存,台電回應說,核二乾式貯存場預計104年開始運轉,使用期限是40年,依法台電要在114年之前找到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另一方面,相關規定要求高階核廢料必須以深層地質處置,換句話說要放在地下300至1000公尺處,與現在乾式貯存的方式不同,所以不會成為永久處置場所。

台電也強調,乾式貯存技術經過20年的應用,技術已經成熟。此外,乾式貯存鋼桶採用304/304L不鏽鋼材,擁有極佳的抗腐蝕性,50年的腐蝕深度僅鋼桶厚度的0.007%。美國曾經取出貯放15年核燃料進行檢驗,發現燃料並無劣化現象,所以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