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車物流前員工黃孝忠今(12)日在民進黨立委潘孟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金車集團關係企業「金車物流公司」違反勞基法,以低於基本薪資的12,000元低薪為底薪,迫使司機必須長期超時加班,嚴重違反勞工權益。甚至在陳情人向桃園縣勞工局投訴後,該公司主管轉過來要求員工簽自白書,表明超時加班乃公司駕駛自己「偷工」、「怠惰」所致。

潘孟安指出,金車物流巧立名目,用獎金去換取原本應有的薪資,員工待遇低廉,遭剝削的事實不勝枚舉。他舉黃孝忠出車日報表為例說,如98年7月6日凌晨1:30出發,整日工作17小時;98年7月13日從凌晨1:40出發,工作18小時;98年12月10日半夜0:05出發,連續工作19小時多。

今年5月1日被金車物流開除的前駕駛黃孝忠泣訴指出,在底薪僅有12,000元的情況下,他必須一天駕駛10幾個小時來達到公司所設立的各種趟次及績效獎金,以求溫飽。

金車物流工會祕書杜光宇指出,台灣物流貨運業在壓榨勞工方面十分普遍,只是金車物流更是誇張。他表示,金車物流一貫做法是當員工檢舉時,即強迫改為工作8小時;在超時工作狀況下,員工能賺取55000至59000元的薪資,若改為駕駛8小時的情況下每月僅能賺取約32,

000元的薪資,不足溫飽。變成「不檢舉會被操死,檢舉會被餓死」。

杜光宇強調,公司主管以司機經常在路邊休息,整日計算並無跑上10幾個小時為由,否認超時工作的說法。檢舉的員工除了遭限縮工時之外,還會被分派最糟糕的趟次,中間必須長時間待命。

杜光宇還說,金車物流還以下班不打卡的方式,迴避勞動檢查,並在車上安裝GPS計算上班時間,若是司機在上下貨時間待命而熄火,就不被計入工時。

對於被開除一事,黃孝忠表示,今年4月10日早上8點30分到公司,劉姓主管以他遲到為由,命其請假,但隨後同事告知他已被主管記大過及曠職,另扣7000元薪資。他於5月1日將上班卡片拍照存證,劉姓主管又記兩次大過,隨即將他開除。

潘孟安強調,超時工作比酒駕更為嚴重,對司機或用路人安全都造成威脅。他還舉另外一個車禍事故案例指出,6月19日,金車物流陳姓駕駛因工作過度疲勞,於凌晨5點在臉書上要求朋友打電話「罵醒他」,就在6月27日,因疲勞駕駛發生車禍,造成陳姓駕駛粉碎性骨折。

針對此項控訴,金車物流劉姓主管回應,公司基本薪資為19,600元,員工工作無超時情形,也絕無逼迫員工簽下自白書,上下班皆需打卡。至於在計算工時方面,他坦承說,的確有以GPS確定車輛是否處於行駛中來確定,也就是員工未駕車時間視同休息,不計入工時。

劉姓主管表示,黃孝忠遭到開除乃因其於4月7日肇事逃逸,於事後調錄影帶才承認,又擅自塗改上班時間,5月1日因遲到而未出勤,記過處分,再加上黃威脅女同事及他本人並公然侮辱,因此將其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