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今(5)日第3度約談林益世妻彭愛佳。隨後發現彭愛佳另有以他人名義租用的銀行保險箱,立刻帶她前往開箱並將現款扣案;並將其轉為「藏匿貪污罪所得財物」被告,以1百萬元交保。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贓款越捲越多。除林益世母親沈若蘭昨日帶1800萬元投案外,3日特偵組搜索時,也發現彭愛佳疑似以他人名義存放大筆現金。根據媒體報導,金額高達2700萬元。但今天又查獲另一筆在銀行保管箱的現款若干。

特偵組偵新聞稿指出,今日再度傳喚彭愛佳到案後,會同彭勘驗3日查扣之大批現款,到下午3時許結束,又因發現某銀行尚有以某人名義租用保管箱,隨即由檢察官帶同彭愛佳到該銀行開箱並勘驗存放之現款後,於下午5時55分許帶回特偵組扣案。

特偵組表示,等彭愛佳稍事休息、用餐後,於晚間7時8分許開始訊問,並於晚間7時56分許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其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15條「藏匿貪污罪所得財物」、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寄藏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及刑法第165條「隱匿刑事證據」3罪名,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而以新臺幣1百萬元交保。

此外,今日特偵組還傳訊證人1名,於訊畢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