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特偵組於台北搜索到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母親沈若蘭,以他人名義在銀行保管箱存放大批現金後,林益世母親今(4)日下午1時50分,自己帶著內藏1800萬元的現金的行李箱,到特偵組接受偵訊。晚間,特偵組表示,已將林母列為「藏匿貪污罪所得財物」、「寄藏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及「隱匿刑事證據」被告,並以新台幣2百萬元交保。至於林母所提出的現款1千8百萬元,是否為本案賄款,還需進一步查明。

特偵組表示,在2日聲請羈押禁見林益世獲准後,隔(3)日檢察官在台北清查可疑銀行保管箱時,發現沈若蘭以他人名義存放大批台幣、美金現款。

特偵組認為,林益世母親涉有嫌疑,立即於今日指派協同偵辦之檢察官陳錫柱南下高雄約談沈若蘭,並就近搜索有無以他人名義租用保管箱寄放現款情事。

特偵組表示,哪知下午1時50分,沈若蘭竟自行偕同律師至特偵署表示要主動說明案情,經檢察官於晚間10時許訊問完畢後,認沈若蘭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15條之「藏匿貪污罪所得財物」、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之「寄藏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及刑法第165條之「隱匿刑事證據」3罪名,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而以新台幣2百萬元交保。沈若蘭所提出之現款約1千8百萬元(數額為沈若蘭自述;因受潮無法清點)則予扣押,至該扣押之現款是否為本案之贓款尚待深入查證。

此外,特偵組表示,除沈若蘭外,今日檢察官共傳喚6名證人,2名未到,餘4名於訊畢後都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