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昨(3)日報導指稱,隸屬原能會的核能研究所接受台電公司委託研究,而另一方面原能會又負責核准核二廠1號機的重啟申請,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原能會今(4)日傍晚發出聲明,強調核研所獨立承接台電委託研究案,不需原能會同意,而核研所內部負責執行研究案的成員,也與參與核二廠1號機錨定螺栓斷裂專家會議的成員分屬不同單位,因此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原能會的聲明稿指出,多年來核研所在承接台電公司之委託計畫早已建立制度化的管理,規範迴避原則,在承接台電計畫的同時,執行該計畫的人員均不得參與原能會交辦有關台電相關技術之審查工作,且核研所承接台電公司計畫係依據組織職掌,完全不需經原能會的同意。

原能會也說,核二廠1號機錨定螺栓斷裂審查小組委員中,6位來自學界、2位來自核研所,但這2人所屬單位依規定並不會參與任何台電委託之研究計畫,因此整個審查委員之組成,均在不受任何干擾的狀況下客觀公正執行審查,絕無護航台電公司之可能,也沒有所謂「某位審查委員或原能會態度有180度改變之情事」。

原能會強調,基於歷史的淵源,因台灣核能領域人才有限,核研所的研發任務兼具支援核能管制、核能技術、核能發電等相關領域,並提供台電公司自主化的核電技術支援,以強化我國自主之核安維護。原能會認為,核能技術本身並無劃分為執行用或管制用之限制,而且二者所需探討技術之內涵亦均相同,都是在追求發掘技術原理,因此技術本身屬中性,不致產生偏頗,原能會也不會允許。

原能會指出,正在緊鑼密鼓進行的政府組織再造計畫,其中已經把核能管制單位與核能技術研發單位切割,分屬不同的主管機關,目的也是為了強化管制單位獨立行使職權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