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深圳唯冠公司之間的iPad商標糾紛持續已久,廣東省高等法院今(2)日正式對外公布,蘋果與深圳唯冠已就iPad商標一事達成和解,蘋果將支付6000萬美元給深圳唯冠。

這兩家公司自2010年起,就開始展開iPad商標歸屬權的爭奪戰,蘋果認為,2009年該公司透過英國IP公司向唯冠購買了在歐盟、中國、新加坡等7個國家的iPad商標權,但唯冠卻拒絕履行此協議。

蘋果在2010下半年向深圳法院起訴深圳唯冠,但遭法院駁回。法院認為蘋果僅和唯冠國際達成協議,並未與深圳唯冠簽約。2011年深圳唯冠與蘋果正面交鋒,要求法院禁售iPad,但雙方的問題卻從未獲得解決,持續僵持至2012年,轉由廣東省高等法院開庭審理。

廣東省高等法院今天在官方網站上表示,該院已在6月25日向深圳唯冠及蘋果公司送出民事調解書,調解協議指出,蘋果必須匯6000萬美元至廣東高院的指定帳戶內,今天蘋果也已付款。

廣東高院說,蘋果在6月28日已向深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調解協議,深圳法院今天也送出轉移iPad商標權給蘋果的裁定書及執行通知書至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透過廣東高院的消息,可證實蘋果與深圳唯冠已達成和解,遲遲未在中國上市的新iPad也可望儘早進入中國市場。另外,先前深圳唯冠針對蘋果提出的一連串禁售、起訴案件,也可一一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