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索賄6300萬元案,今(29)日中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已將林益世由關係人改列為「特他」案的被告,待檢舉人陳啟祥到案、案情全面鞏固後,將再傳喚林益世說明,以免有勾串證詞之虞。由於檢方已透過管道策動陳啟祥出面,若傳喚未到,不排除逕行拘提。

針對外界質疑特偵組檢察官未曾傳喚林益世,反而先要求檢舉人陳啟祥到案,特偵組在新聞稿中澄清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將視偵查案情發展,再決定何時傳喚林益世到案。

特偵組表示,由於檢方剪報分案時,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尚無其他資料可佐證,因此,在實施偵查時,有其必要先瞭解並確認媒體報導內容是否屬實後,再視案情發展決定何時或如何傳訊被告到案說明,這是基於法律規定及辦案的專業考量。

新聞稿還指出,該案經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7日指示分案調查後,承辦檢察官已展開傳喚、調卷等各項偵查作為,但礙於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的規定,目前難以對外界一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