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1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希望第8次江陳會能順利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而ECFA後續協議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等多項協議,這2項將會是最早完成簽署的,可以為ECFA後續協議的商談帶來良好示範及激勵。

陸委會今天邀請財政部舉行「第8次江陳會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背景說明會,主委賴幸媛在會中做了前述表示。

賴幸媛指出,中國已成為台灣最大的貿易伙伴,也是第1大出口市場及第2大進口來源,兩岸1年進出口數額約有1300多億美元。在簽署ECFA後,為強化雙方合作需要,政府參照國際海關合作實務並考量兩岸貿易的特殊需求,積極與對岸展開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談判。

她表示,該協議有5項主要效益包括:協助業者解決通關問題並降低成本、簡化兩岸貨物通關程序、打擊兩岸非法貨物走私以維護稅收及邊境安全、擴大ECFA效益以及為兩岸ECFA後續協議協商奠基礎。

賴幸媛說,目前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已就海關程序、海關合作、請求程序等重要內容達成共識,預計在第8次江陳會談前,可就協議文字、少數未決問題再進行協商確認,以便在第8次江陳會中正式簽署。

該協議是根據ECFA第6條「經濟合作」規定,ECFA後續雙方磋商議題包括兩岸投保、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共4項協議;並加上海關合作、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金融合作、電子商務合作、中小企業合作等多項經濟合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