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立委費鴻泰12日爆粗口,問候民進黨女立委的媽媽,婦女團體今(14)日要求將費鴻泰移送紀律委員會懲處,同時,立法院也該立即成立「性別平等小組」。她們呼籲,國民黨女性立委應該也一起站出來,一起遏阻這樣的性別霸凌文化。

立法院12日召開程序委員會,由於變更議程及更換會議室而引發爭議,藍綠立委互嗆「你兇什麼」。其中,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突然對民進黨女立委吳宜臻冒出一句:「我 X 妳媽」,立即遭來民進黨立委強烈不滿,要求道歉。但費鴻泰不承認他罵髒話,也不願意道歉。

對此,包括婦女新知、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女權會及勵馨基金會等婦女團體,與民進黨、台聯女性立委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議場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將費鴻泰移送立院紀律委員會。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2007年11月22日國民黨立委李嘉進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辱罵青輔會主委鄭麗君,「看到這種人,他X的,就噁心」、「丟臉加三級,可恥加三級」等人身攻擊的暴力語言,又說出「沒采妳生水水又年輕」、「妳不配接受質詢」等性別歧視的不當言詞。當時,婦女基金會曾去函立院,要求將李嘉進移送立院紀律委員會處置。

她指出,根據立院紀律委員會業務執掌載明:1、院會主席裁示交付之懲戒案件;2、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3、委員會主席裁決移送院會議決交付之案件。但當時立法院及院長王金平,對於婦女新知之函文,並無積極回應。

尤美女表示,其實立法院早就於2007年1月5日三讀通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同年2月9日經總統批准加入。但同年11月22日立委李嘉進粗話事件,立法院卻忘了自己通過的公約,令紀律委員會名存實亡。

尤美女說,2009年立法院又三讀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國內法化,當時一併通過附帶決議:「政府應依公約規定,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監督機制。設置要點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定之」。但立院迄今卻尚未成立此一監督機制,也沒有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婦女新知秘書長林實芳律師則表示,這些問候別人媽媽、祖宗的粗口文化,其實是種男性對女性在性上的控制與霸凌行為。一般人如果在外面講出這種話,都有其他法律可以約束,但立委們有免責權,不受規範,卻不知自律。她們要求費鴻泰應該即刻出來道歉。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表示,立法院應該帶頭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公約施行法」其實是去年國民黨立委廖婉汝推動的。因此,他們認為國民黨的女性立委如果認同性別平等,都應該站出來,一起譴責,共同約束,才能改變這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