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內政部長李鴻源今(6)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正式表態,已向行政院表達立場,希望將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從「過失」殺人改為「蓄意」殺人,但此為內政部的意見,還是會尊重交通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的看法。另外,他強調,警方也會機動調整酒駕臨檢時段,讓酒駕者不要掉以輕心。

李鴻源今天受訪指出,臨檢酒駕時有非常完整的判斷與記錄,包括酒精測試、員警當場的觀察、開車是否蛇行、能否走直線、畫同心圓等,之後,檢察官及法官判決時都會根據這些記錄進行判斷。但即便酒駕者可以走直線或畫同心圓,也不代表他在開車時的瞬間不會有閃失,而間接造成傷害或致人於死,因此他希望檢察官或法官在判斷時,能將酒駕的科學依據納入考量。

李鴻源表示,行政院正在召開跨部會會議,檢討酒駕的修法問題;內政部的立場是希望將現行認定酒駕的0.25毫克酒精濃度門檻降低,並建議將酒駕從現在以刑法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罪論處,改為蓄意殺人罪。

另外,李鴻源也指出,很多喝酒的人以為凌晨2、3點最容易碰到警察臨檢,所以乾脆喝到4點再駕車回家,結果喝得更多更醉,有很多酒駕車禍都發生在凌晨4點左右,因此,內政部也會請警方機動調整酒駕臨檢時間,希望民眾不要有投機的心態,更不應該挑戰自己的酒量和判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