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大學研究助理所組成的台大工會今(5)日上午前往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委會駁回台北市勞工局認定台大工會不能成立的行政命令。記者會結束後,學生在中興大樓1樓電梯口巧遇王如玄,他們要求王如玄承認其勞工身分,不過王如玄強調,此案已經進入訴願程序,勞委會主委不便對訴願個案表示意見。

台大工會今天在民進黨立委鄭麗君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委會保障台大研究助理成立工會的權利。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指出,台大工會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請成立遭駁回,僅說難以認定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與台大之間的僱傭關係,沒有其他具體理由,讓台大工會難以接受。

林凱衡進一步指出,勞工局承認專任研究助理的勞工身分,但卻不承認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即使學生拿出與台大校方簽訂的教學助理契約書,勞工局依然不予承認。他強調,專任助理與兼任助理、臨時工之間的差別,只在於工作時間的多寡,事實上工作內容大同小異,無法理解勞工局為何駁回組工會的申請。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良榮表示,對於工會組織上的勞工定義應該是最為寬鬆的,因此台大工會的遭遇凸顯出我國的工會政策有檢討的必要。他也認為,部分工時工作者當然有權加入工會,如果勞工局承認專任助理的勞工身分,為何排除兼任與臨時工?這根本是部分工時勞工在團結權上的差別待遇和歧視。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工會科科長江衍平表示,勞委會絕對支持勞工組工會的權利,但是《工會法》規定企業工會會員須有勞工身分,所以才要來認定研究助理是否符合身分。他強調,此認定是地方勞政主管機關的權責,勞委會不便介入,而且本案也已經進入訴願程序,勞委會更沒有既定立場。

記者會結束後台大工會成員剛好在中興大樓1樓電梯前巧遇王如玄,因此當面向王如玄表達希望成立工會的心聲。王如玄則說,就任主委4年來從未介入訴願個案,因此不便表示意見。然而台大工會只問王如玄,「我們研究助理到底是不是勞工?」王如玄僅回應,只要是勞工就可以組工會,但她無法在現場回答個案的認定問題,隨後就坐電梯離去。

影片內容即為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遭學生攔路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