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7月設立外籍勞工1955的申訴專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1月至4月接獲派案已達1096件,較去年同期597件增加499件,成長率為83.58%。勞工局說, 1955申訴案件的類型以薪資給付爭議最多,佔24.9%;其次為扣留證件佔13.98%,第三名則是為雇主指派許可外的工作、佔9.68%。

勞工局表示,有關薪資的爭議,其中又以儲蓄款要求返還為最多,其次為加班費未依法給付,包括國定假日加班未給加班費、工作年資超過一年,雇主沒給特休假亦未給加班費等問題,若經限期給付仍不給付者,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因此呼籲雇主,應遵守法令的規定,以避觸法受罰。

勞工局舉例,某養護機構外籍的看護工向1955申訴,每天工作18至20小時,每月所領到的工資卻只有1萬9仟多元,懷疑雇主給付的薪資有問題,希望勞工局協助了解有無違反規定。勞工局聯合查察後發現,外勞去年每天加班6到8小時,每小時雇主只給96元,今年每天加班的時間不一定,雇主每小時只給98元,國定假日加班工作未給休假也沒給加班費,且休假還被扣薪等違法的情事;經召開爭議調解後,雇主依法補足外勞薪資的差額。

勞工局長高寶華呼籲,雇主聘僱外勞應依法給付薪資,護照及居留證應由外勞自行保管,以避免衍生爭議,更不要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的工作,因違法不僅是金錢的損失,同時也造成生活或工作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