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2011年全球人權報告」,高度肯定台灣人權狀況,同時指出主要需要改進之處,包括婦女和兒童遭到性侵等暴力侵害。

報告整體認為台灣擁有言論和新聞自由,民眾享有政治權利和免於遭受侵害的公民權,政府公權力能夠有效運作。

報告有關台灣的部分說,台灣司法審判依制度進行,監所收容人享有法定的基本權利。

報告同時指出,台灣在2008年舉行自由和公平的選舉,貪污和對婦女兒童的暴力侵害,則是主要的人權問題。

報告說,台灣由總統和多黨參與選出的國會所統治,2008年選民投票選出中國國民黨籍的馬英九擔任總統,國際觀察家多認為這是一場自由和公平的選舉;台灣的國家安全機構必須向民眾授權的當局提出報告。

報告指出,2011年台灣主要的人權問題是貪污和對婦女兒童的暴力侵害,去年台灣當局以貪污罪名,控告超過400名官方人士,當中包括54名高階官員,其間並未傳出免除刑責的個案。

在歧視、社會虐待和販賣人口的章節中,報告指出,台灣兒童遭受虐待仍是廣泛的問題,根據可靠的非政府組織(NGO)報告,台灣兒童遭受性侵的現象,超過大眾的認知,每年約有2萬名兒童受害。

根據台灣內政部的資料,去年有2萬2094件兒童受虐個案,當中包括身體、心理、性虐待,或因缺乏照顧所造成的傷害。台灣中央、地方政府和民間機構,持續努力找出並協助高危險性環境下的兒童和家庭,並增加民眾對兒童虐待和家庭暴力問題的認知。

至於婦女遭受暴力和性侵害的問題,報告分析,由於社會禁忌,許多案件並未提告,內政部估計台灣婦女遭到性侵的數字,比向警方報案的個案高出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