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選在512國際護士節(International Nurses Day,IND)的今(12)日,公布醫療業專案勞動檢查的報告,結果包括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分院、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等7家,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其中又以超時工作的情形最為嚴重。

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近年來鑑於醫療院所為節省成本、精減人力,以致醫護人員超時工作的問題嚴重,為督促醫療院所確實遵守勞動法令,勞工局特別針對轄內的醫療院所進行專案勞動檢查,檢查重點為工時、工資等項目;結果的抽查13家醫療院所中,7家有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勞工局已依法通知醫院陳述意見,違法事實若經確認,將依法裁處2萬至30萬元罰鍰,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檢,若仍有違法將加重處罰,以有效保障勞工的權益。

高寶華表示,本次檢查發現有7家涉嫌違規的情事,包括包括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分院、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等知名的醫療院所,違法態樣以「單日工作時數超過12小時或單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最嚴重,共有3家涉嫌違規,其次為未依規定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工資等;未來還將持續派員複檢,若發現有相同違法的情事未改善,將加重處罰,直至業者改善為止。

高寶華提醒,根據勞基法的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的情形,如有使勞工假日出勤或延長工時提供勞務的必要,仍需依法給付加班費,並遵守每日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定;同時業者基於管理,雖可制定加班申請制度,惟該制度僅為內部控管之用,如勞工確有加班的事實,業者不得以勞工未申請加班為由,拒絕給付加班費。

高寶華說,由於醫護人員在長時間、長工時的惡劣條件下工作,不但影響其身心健康,並可能損及病人的生命安全和照護品質,因此呼籲,雇主應隨時檢視內部工時的調配是否合法,並應依勞基法的工作時間、休假等規範排班,避免再有超時工作情形發生;此外,受僱勞工若遇違法情事,也可逕電29603456分機6530至6531申訴,勞工局將立即派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