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向新頭殼記者林朝億、負責人蘇正平提起民事求償5百萬元官司之訴,台北地院今(2)日下午判決,謝國樑敗訴,相關訴訟費用由謝國樑負擔。此外,謝國樑另行提出的刑事誹謗之訴,在台北地檢署去年召開過一次偵查庭後,目前則無新的進度。

新頭殼於2011年9月2日刊登由記者林朝億署名的「旺旺併中嘉案 藍委兩度施壓NCC」新聞,報導NCC審理旺旺中時併購中嘉系統時,業者透過兩位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李鴻鈞分別找來NCC的3位官員關心案件審議進度。

隨後,立委謝國樑除了向記者林朝億、蘇正平兩人提起民事求償、刑事誹謗之訴外,還對兩人進行假扣押處分,凍結兩人銀行帳戶,並要求新頭殼公司每月扣押1/3薪水。

消息傳出後,外界譁然,謝國樑立刻表示,將撤銷假扣押聲請,不過仍然要求記者道歉,否則不願和解。但新頭殼表示,所報導皆有所本,不願意道歉。也因此,直到11月中旬,新頭殼才接獲台北地院通知謝國樑已經撤銷假扣押聲請。

謝國樑陣營認為,找來NCC官員瞭解進度,只是一般的選民服務,並無施壓之嫌。報導中,新頭殼指稱這樣的行為引發學界強烈質疑,已經對其名譽造成損害,並要求新頭殼證明的確有此「學者」之存在。

但新頭殼認為,報導之事務都屬於可受公評範圍,新頭殼也都客觀平衡處理各造說法;至於是否需向法院說出學者的姓名,新頭殼居於保護新聞消息來源拒絕提供,而此事爆發後,多位傳播學者也都跳出來質疑立委確有施壓之嫌,顯見強烈質疑的說法屬實。

謝國樑告新頭殼記者林朝億、董事長蘇正平損害名譽民事部份一審今日敗訴,但刑事部份則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