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次江陳會預計6月在台北登場,可望簽署與台商有切身關係注的投資保障協議,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兩岸協議監督聯盟今(30)召開記者會呼籲,有關人身保障部分絕不能退讓。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台灣應將24小時人身自由通知列為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的前提,保護台灣人到中國的人身安全。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在簽訂兩岸投保協議時,應將人身自由保障納入協議中。

賴中強指出,「人身自由保障」與「國際仲裁」是簽署投保協議最重要的訴求,但今年3月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增訂秘密逮捕制度,未來台灣人民若在中國大陸被捕,即使家屬接到通知,也可能無從了解拘留原因、地點。

賴中強認為,應將建立無例外的完整24小時人身自由通知,做為台灣與對岸簽署投保協議的前提之一,特別是中國在3月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增列「秘密逮捕制」,這不但對人身自由保障的倒退,更兩岸的台商面臨嚴重的威脅.我方政府應該在談判桌上與對岸積極協商因應之道。

清華大學助理教授洪財隆指出,世界各國在區域經貿協定的經濟利益之外,也都會加入人權條款,因此兩岸投保協議也應該加入人權的價值。他強調,除了經貿的利益之外,我們如何透過兩岸協議來維護基本人權價值,這將有助於兩岸的和平跟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