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馬英九所提的3方向減少死刑執行,「廢死聯盟」今(20)日表示,「絕對死刑」的廢除根本是在馬英九上任前就已經完成了,而目前「相對死刑條文」的減少,也只是針對不符合社會現狀的條文。馬英九所強調的「窮盡一切程序」則被廢死聯盟批評「根本是公然說謊」。因此,廢死聯盟認為,馬英九談廢死議題根本「沒有誠意、沒有說實話也沒有看懂兩公約」。

總統馬英九今天在「國家人權報告」發表會中表示,目前政府朝3個方向減少執行死刑,但廢死聯盟隨即在下午對此提出質疑。

首先,馬英九表示,第1個方向是「廢除絕對死刑」,但廢死聯盟表示,事實上,絕對死刑早在2006年底就已經完全廢除了,這和馬政府及兩公約的簽訂、施行並沒有關係。

「減少相對死刑條文」則是馬英九所提的第2個方向,但廢死聯盟表示,目前規畫要修法減少的相對死刑條文,都是不符社會現狀、長期沒有使用的條文。廢死聯盟表示,若政府有心想推動廢死,應該要實質修改那些不符合兩公約規定,也就是不符合「最嚴重且無可饒恕罪刑」的死刑法條。

此外,馬英九強調第3點,「在三審定讞後,會窮盡一切程序確定無可挽回,才會執行死刑」。對此,廢死聯盟批評,這根本是公然說謊,廢死聯盟表示,2010年4月30日重啟死刑執行時,一位張姓死刑犯當時還在程序中,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要求張姓死刑犯補正資料,而大法官也還未決定是否受理釋憲案,但法務部不顧程序還在進行中,竟對張姓死刑犯執行死刑。

從2010年開始,廢死聯盟協助44位死刑犯於3月29日向總統馬英九提出赦免請求,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死刑犯、家屬、辯護律師或廢死聯盟有收到任何的回應。廢死聯盟表示,根據兩公約施行法第3條,適用兩公約問題,應該參照立法意旨和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解釋;而根據委員會對之前案例的解釋,若政府沒有對死刑犯赦免申請做出任何回應,而依然執行死刑,是違反了公約規定。

廢死聯盟也表示,目前的我國的赦免法雖規定「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但對於公約規定的「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則缺乏明文的程序規定,以保障死刑犯的赦免請求權。因此,廢死聯盟也敦促政府盡快修正赦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