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為有條件開放美牛瘦肉精進口,所提出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高雄市政府仍堅持肉品瘦肉精必須零檢出,市府並抨擊行政院未能把關源頭管理,呼籲政府不可未談即投降。

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今(5)日代表市長陳菊出席行政院會,針對行政院食品衛生管理法提出修正草案,有關「有條件開放乙型受體素標準」,直指修正法草案漏洞百出。

市府表示,修正條文中有4、5、9條說明欄引用歐盟法規,但15條卻不引用歐盟條文中不得檢出,且美國農業部3月已修訂相關肉品出口法規,允許歐盟買主至美國進行肉品檢驗,以源頭管理把關零檢出,認為台灣未與美方進行談判,即放棄權利。

市府並建議草案中第4章第15條增列第4項,指國內外之肉品包含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其他相關產製品,除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安全容許標準無害人體健康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應全數刪除。

市府指出,此項修正草案條文明顯沒有牛豬分離,也沒有排除內臟,與行政院日前所提「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政策方向悖離。

市府說,修法應先制訂安全標準的,再訂此條,此條文卻本末倒置,也沒有急迫性,且依修正條文內容為空白授權,後果難料。

市府並以現行乙型受體素標準不得檢出,指已有桃園縣抽檢出萊克多巴胺高達27.5 ppb的牛肉,一旦訂定容許標準,勢必抽驗檢出量甚至達100-200ppb,難保其他家禽、家畜養殖戶不會誤用,造成管理不易。除此,由後端投入更多檢驗人力、物力及高額經費,勢將由全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