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國法官週二(27日)裁定,禁止美國政府進口用來執行死刑的硫噴妥鈉(sodium thiopental)麻醉藥,因為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從未核准在美國使用該藥物,法官並下令沒收所有存貨充公。

一群死刑囚犯去年控告FDA不恰當地核准美國進口硫噴妥鈉,該鎮定劑為美國用來執行注射死刑的三種列管藥物中的第一劑藥物。

一年前,在一項針對硫噴妥鈉如何進口的調查中,田納西與肯達基的州政府官員將所有存貨繳交給FDA。美國政府也從喬治亞州取得一批存貨。

FDA曾企圖排除指控,辯稱核准硫噴妥鈉進口美國乃FDA的裁量權,同時用於注射死刑的藥物也排除相關法規之適用。

美國地方法官理查•里昂(Richard Leon)與囚犯站在同一邊,批評FDA違悖了過去不准違禁藥品進口美國之長期堅持。

里昂法官在23頁的判決書中批評FDA簡單地以執法裁量權來合理化其權責。他同時下令FDA通知各州持有國外生產之硫噴妥鈉的懲教機構,禁止使用該類藥劑,以及必須立即把所有存貨繳交給FDA。

里昂法官並指出,隨著硫噴妥鈉供應萎縮,部分州政府在使用混合式死刑注射藥劑之前,已改用戊巴比妥(pentobarbita)來鎮定死囚情緒。不過戊巴比妥之使用仍引發一些法令爭議,因為在施打其它致命藥劑之前,要花較長時間才能讓死囚鎮定下來。

佛罕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學教授丹諾(Deborah Denno)指出里昂法官的判決「非常重要」。此案中代表FDA的司法部發言人則拒絕評論判決,FDA仍可申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