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立案名為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日前遭內政部發文警告,指其違反章程以錯誤名稱在網路上架設網站發言。聯盟今(7)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喊冤,認為受害者為何不能以受害者的名義在網路發聲?並批評內政部作法宛如白色恐怖。內政部則澄清,只是要求聯盟「正名」而非要求撤銷網站資訊,更沒有威脅解散的意思。

都更受害者聯盟上午在民間團體及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拿出內政部日前發出的公文,裡頭警告聯盟在網路上以非立案名稱發言違反章程,要求聯盟7天內移除相關內容。聯盟痛批這是箝制民間團體的言論自由,根本就是白色恐怖。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驚呼,「都市更新竟然可以搞成人權問題,把國家當成協助財團的工具!」他指出,當都更受害者面對言論被內政部打壓,我們卻看到財團連續在幾個大報紙登廣告,宣揚自己的主張;其實這不只是技術層面的問題,這不再只是營建署、社會司等個別單位,而應上綱到內政部,甚至是一再提兩公約的馬總統。

尤美女則質疑,「兩公約難道變成『兩空約』?為何都更受害者的主張與團體結社一再地受到內政部的刁難?難道內政部視協助都更受害者的團體或言論為洪水猛獸嗎?」她還說,現在有很多團體透過網路、臉書發表言論、串連活動,諸如公平稅改聯盟、反美牛聯盟等,難道這些團體也需要立案才能發言?

內政部社會司專門委員江國仁則回應這是一場誤會,他說內政部並不是要求撤除網站內容,只是因為立案名稱與使用名稱不同,與法規體制不合,因此內政部希望「正名」。他強調,如果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要更改社團名稱,只要會員大會修正章程通過,報給主管機關核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