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陪審團今天宣布,前金融家、德州板球大亨史丹福(Allen Stanford)犯下70億美元龐氏騙局的罪名成立。這項詐欺金額在史上數一數二。

對於透過安地卡史丹福國際銀行(Stanford International Bank in Antigua)假投資,騙取全球

一百多個國家逾3萬名投資人巨款指控,史丹福一直不認罪。

史丹福被控14項罪名,包括詐欺、共謀、洗錢和妨礙司法,陪審團裁決其中13項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

20年徒刑。

61歲的史丹福在2009年2月被捕後不久,由於被認為有逃亡之虞,過去3年都在牢裡度過。

不過這項裁決對受害投資人而言,可能僅是道德上的勝利,因為其中大多數投資人都是血本無歸。

史丹福的個人財富一度據估有22億美元。

檢方在結辯時指史丹福藉著斂財過著豪奢日子,嘲笑投資人「好騙」。

檢察官柯斯塔(Gregg Costa)表示:「 這是史上最大的盜竊案之一,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詐欺只

不過是西裝筆挺的竊盜罷了。」

另1名檢察官史戴爾馬克(William Stellmach)則說,「他把存款人的錢當成自己的來花」,並指控史丹

福買通監管機構人員和銀行審查員,才能一騙20年。

「就連他自己的員工都不知道,他有系統竊走了超過20億美元的存款人資金,資助自己喜愛的計畫和逐漸

失敗的事業。」

「他只向員工透露大約20%的銀行實際資產。」

檢察官指史丹福透過史丹福國際銀行進行竊盜,過著花花公子一般的生活。史丹福的律師則表示當事人並

沒有參與日常業務決策或任何詐欺。

另一方面,史丹福辯護律師史卡狄諾(Robert Scardino)在結辯時表示,檢方指控史丹福是個騙子,「但他們的關鍵證人卻可能是你所聽過或看過最大的騙子」,相當諷刺。他指的是史丹福前財務長戴維斯(

James Dav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