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達悟族人日前訴求台電公司,希望將放置30年以上的核廢料遷往別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今(3)日表示,遷移核廢料須由經濟部及台電做通盤考量,只要遷移方案符合相關安全規範,原能會並沒有預設立場。

達悟族人2月20日在家鄉蘭嶼發起「220驅逐惡靈」反核廢遊行,本周再度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調台電蘭嶼貯存場土地租約已於去年底到期,族人拒絕續租立場堅定,且鑒於貯存場多次爆發核廢粉化、外洩等意外,他們強烈呼籲台電立即將10萬桶核廢料遷往別處,以保障達悟族人全體的健康和安全。

對於達悟族人的訴求,原能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做出初步回應。原能會首先指出,蘭嶼貯存場已於去年11月完成核廢桶的檢整以及重裝作業,並已經恢復靜態貯存狀態,一切符合安全規定。

不過對於核廢桶何時能遷、遷往何處?原能會表示,這點應由經濟部及台電做通盤考量;原能會強調,身為安全監督機關,只要台電提出之遷移方案符合核能安全法規,原能會並無預設立場,一切尊重經濟部及台電的評估。

關於低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原能會說,將督促台電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還會函請經濟部依選址條例儘速公告兩處建議候選場址,並與地方政府協商後續地方公投事宜。原能會期盼早日確定場址選擇,儘速完成最終處置場的興建。

由於達悟族人舉證台電檢整作業粗糙,破碎粉化之核廢料暴露在通風場所造成外洩之虞,原能會則矢口否認有這種情況發生;原能會強調,由於蘭嶼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現場,皆有遮蔽物件置於壕溝開蓋處,採密閉空間作業,因此所排出的空氣均需經過高效率過濾器處理,再加上現場作業環境為負壓狀態,所以作業時壕溝內並不會有揚塵情形。

另外達悟族人出示周邊海域打撈到的魚類照片,其骨骼呈現不自然的彎曲畸形,原則會則說,國際放射性防護委員會(ICRP)於2003年發表的91號報告中指出,如果環境中的放射劑量未超過每年1毫西弗的法規限值,那就不會對環境中的動物及植物造成損傷。原能會還說,根據輻射偵測中心及台電歷年的環境輻射監測結果,蘭嶼貯存場造成的劑量歷年來均遠低於貯存場每年0.1毫西弗的設計限值,所以絕不會造成任何生物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