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空氣中懸浮微粒造成的健康問題逐漸被重視,國內雖然對粗懸浮微粒(PM10)訂有標準,但環保團體仍要求對細懸浮微粒(PM2.5)訂出管制標準,並且加強PM10的標準。環保署今(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上表示,已經計劃把PM2.5納入空氣汙染管制,將參照美國、日本的標準,規定PM2.5的日均濃度不得超過35μg/m3(每立方公尺含35微克),年均濃度不得超過15μg/m3。不過,環保團體仍呼籲,應該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建議標準,訂定更嚴格的懸浮微粒管制值。

據了解,總統馬英九曾在去年4月出席「全民拒絕國光石化,萬人拚健康餐會」活動時承諾,「請環保署儘速將PM2.5納入管制」,因此,環保署上午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召開空品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討論增訂細懸浮微粒納入管制。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指出,PM2.5主要為工廠、電廠、石化廠或煉鋼廠等汙染源直接排出,也有從車行裸露地或生物排放、微生物分解裸露地揚塵產生;此外,由於台灣是海島國家,37%空汙物來源是受到鄰近國家的影響。空保處也解釋,PM2.5粒徑極小,僅約人類頭髮直徑的1/28,易隨呼吸進入人體,進而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有鑑於此,環保署目前規劃之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參考日、美標準,訂定空氣品質標準值日均值35μg/m3、年均值是1535μg/m3,還會比照美國做法,以手動方式進行空氣中PM2.5檢測,檢測頻率為每3天進行1次。空保處強調,這是目前國際間最嚴格的標準。

彰化醫界聯盟代表則指出,國人對PM2.5的認識普遍不足,其實氣喘、肺癌等疾病都與空氣中的懸浮微粒有關,甚至連中風、老人痴呆等疾病都受其影響。彰醫盟強調,目前台灣面臨最大的問題正是「空氣汙染」,手動或自動監測仍有很大問題,台灣地形與美國不同,不應將美國標準奉為圭臬。

彰醫盟也強調,美國標準也非最嚴格的管制標準,其實WHO對懸浮微粒的建議標準更加嚴格,其標準是PM10年均濃度為20μg/m3、日均濃度50μg/m3,PM2.5則是年均濃度10μg/m3、日均濃度25μg/m3,都比美國要嚴格。彰醫盟提醒,已經有醫學研究證實,即便是以WHO的高標準,懸浮微粒都還是會造成相關疾病。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也認為,環保署針對PM2.5訂管制標準是歷史大事,所以應該一步到位以WHO標準做參考;此外,她也認為,台灣與美、日等國人口密度並不相同,即使在同樣的空汙條件下,南台灣居民承受的空汙威脅其實相對嚴重。

王敏玲強調,高屏地區有極大比例汙染源來自鋼鐵業、燃煤電力業、石化業等,汙染毒性較高,高屏地區人民健康風險必然超出其它縣市。台中、雲嘉南或高屏地區的空氣品質長期欠佳,環保署應在這3個地區召開空品標準修訂公聽會,聽取中南部居民的心聲。

台聯立院黨團辦公室副主任劉國隆認為,環保署應邀集世界專家學者來台討論PM2.5手動監測或自動監測較適當等疑慮,不應以行政區劃分空氣汙染防制區範圍。

今天擔任公聽會主席的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回應,去年曾針對前述問題召開過研討會,未來會持續討論,至於行政區劃分空汙防制區範圍等相關疑慮,將儘速開會釐清。謝燕儒也承諾,未來會持續宣導,並促請相關部會針對各行業別訂出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