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時的台東美麗灣開發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23)日再次做出宣判,要求台東縣政府應該做出行政處分,命令美麗灣公司停止一切開發行為。環保團體指出,這是繼1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定讞美麗灣環評無效後,人民及土地再一次獲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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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則表示,由於尚未收到判決書,不方便多做回應,他強調縣府已經發函要求美麗灣停工,一切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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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1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環評無效,縣府才在2月4日發出停工處分,說明美麗灣的環評撤銷確定,自即日起立即停工。然而直到昨日,居民仍看見施工人員進出工地,並不時傳來機具運作的聲音,且只要有人靠近,即會有警衛出來關切,也因此強烈懷疑並未停工。

環境律師詹順貴指出,縣府發出的停工函僅要求立即停工,不符合《環評法》第22條「命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之要求,美麗灣可以停工但繼續營運,所以昨天的判決為「命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依法包含「開發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的使用」,所以法院也認為縣府應重新作成一個符合環評法要求之行政處分,防止業者停工但不停止營運。

在昨日判決後,民間團體強烈呼籲台東縣政府不要再上訴,不要做殘害台東唯一沙灘的劊子手,儘快執行拆除此一超級大違建。有關美麗灣有意提出國賠的部分,環保團體表示,如果縣府願意,環團會商請詹順貴律師免費替台東縣政府打官司。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強調,台東肯定需要發展,只是過去複製外地飯店式的觀光模式已經受到嚴重挑戰,許多在地民間團體及社區工作者已經開始構思花東的發展願景,相信能尋找到屬於花東地區的各式發展潛力與機會,並將美好自然完整留給下一代。

陳金虎則表示,上次高院宣判環評無效後縣府態度已經很清楚,那就是依判決、依法辦理,日前已經發函命令美麗灣停工。關於昨天的判決,他則稱尚未收到判決書所以不便表達意見,總之一切會尊重司法判決辦理。對於業者將提出國賠,他說縣府只能接受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