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日於上海法院敗訴後,唯冠電子再出招。《華爾街日報》今(24)日報導,唯冠已在美國加州向蘋果提出訴訟,指出蘋果在購買iPad商標的過程中,使用了詐欺手段,要求禁止蘋果使用此商標。

唯冠早已於2月17日於加州最高法院控訴蘋果,但這項消息卻等上海法院判唯冠敗訴後才公布。唯冠認為蘋果在2009年透過一間名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td的英國子公司向唯冠以3.5萬英鎊(約163萬台幣)購買iPad商標,有詐欺之嫌。

唯冠認為蘋果操作子公司來進行協議,卻未說明購買的目的,涉嫌惡意詐欺。唯冠指出,當初IP公司的代表表示,購買iPad商標的原因是因為這是公司名稱的縮寫,之後也不會販售和唯冠競爭的產品。根據中國新浪網今日的報導,知情人士透露雙方當初談判時,蘋果未提供足夠訊息,例如如何收購註冊商標,及由誰批准此收購行為等。

蘋果發言人則重申,蘋果早已在2009年以正當方式購買了iPad商標,但唯冠卻拒絕在中國履行這項協議。蘋果表示,香港的法院已對此案件給對蘋果有利的判決。

唯冠再度指出,唯冠的iPad是在2000年所註冊,而產品是在摩托羅拉等公司的協助下所開發,但由於金融危機及客戶破產,因此後續便放棄繼續這項計畫。除了要求撤銷iPad商標協議及禁售iPad產品外,唯冠仍要求法院進行侵害專利的賠償。

在上海法院23日否決了禁售iPad的訟訴後,蘋果要求其他項目延期至廣東高等法院做出判決後再進行。廣東高等法院可能最快於29日就會舉行聽證會。